山西省整治行业协会十五种乱收费行为
发表时间:2022-06-06   来源:太原日报

  6月5日,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,我省正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(以下简称“专项清理整治”),即对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15种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。

  15种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包括:1.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;2.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,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;3.利用分支(代表)机构多头收取会费;4.采取“收费返成”等方式吸收会员、收取会费;5.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、授权事项违规收费;6.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;7.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;8.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、培训、考试、展览、评比评选、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;9.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、捐赠、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;10.以设立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、赞助费;11.以担任理事、常务理事、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;12.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;13.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;14.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;15.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。

  通过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,我省将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,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,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,减轻市场主体负担、优化营商环境,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。(郝晓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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