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—2015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创建各类先进典型申报评选工作,经基层单位自愿申报,各县、市文明委择优推荐,省文明办组织资格审查和测评验收,省直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,初步确定建议表彰名单,现予以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
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可在5月 10日 - 16日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文明办反映情况。 联系电话:0351-4045469,传真:0351-4019496。 邮箱:wmbgs2016@163.com。 附:2014-2015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创建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建议表彰名单
山西省文明办 2016年5月9日
1、文明城市 太原市、长治市、晋城市、朔州市、晋中市、孝义市、汾阳市、潞城市、侯马市、霍州市、河津市 2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原平市、介休市
1、文明县城 清徐县、右玉县、左权县、昔阳县、长治县、沁源县、长子县、壶关县、古 县、安泽县、洪洞县、临猗县、灵石县、岚 县、平顺县、武乡县、沁水县、蒲 县、稷山县、 平陆县、垣曲县; 2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 曲沃县、灵丘县、怀仁县、芮城县、岢岚县、保德县、屯留县、沁 县、新绛县